今年以来,沛县采取干部考察报告制、干部选拔任用巡视和监督评议制的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干部考察报告制。考察组负责人与组织部签订《干部考察责任书》,实行考察记实和报告制,将考察时间、座谈、测评等内容记录在册,考察后作考察报告,对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承担责任。今年已考察科级干部22名,形成考察报告22 份,对考察对象全部实行“一人一报告”。
建立干部选任巡视制。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中聘请干部巡视员20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新任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进行巡视;组织民意调查,及时发现干部选任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今年初,在实名制推荐、差额制选拔8名镇党委书记、镇长过程中,实行全程跟踪巡视,县委组织部召开巡视员评议会,听取巡视员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干部监督评议制。推选40名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的同志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信息员,收集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现实表现,看是否有失职失责、违纪违规的情况;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看选人用人上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对任用的干部,基层干部群众的评价情况反馈;反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改进和处理建议。目前已对16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试用监督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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