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刘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4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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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组〔201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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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新华同志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三源同志任市委党校副调研员,免去市委党校副校长、党委委员职务;
刘建国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员;
石金铭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协会副调研员,免去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狄国同志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于友同志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丛贵日同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林邦国同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建军同志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薛家平同志市委政法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杨新民同志市政协学习宣传委员会调研员职务;
免去周广华同志徐州报业传媒集团(徐州日报社)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张洪亮同志市残疾人联合会调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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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徐 州 市 委
201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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