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徐州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徐人才[2010]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几个方面的结合:一是选拔对象分布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重点选拔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具有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人才;二是在选拔标准上,要把获奖情况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重点选拔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才;三是在选拔对象的专业分布上,要做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重点选拔在应用研究中做出突出成就的人才。
二、选拔对象
选拔范围、条件、办法按照《徐州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执行,市优秀专家年龄要求为1955年1月1日后出生,市拔尖人才年龄要求为1965年1月1日后出生,获奖年份均为2006年11月到2010年3月。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作为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推荐人选(特殊贡献者除外)。优先推荐列入市各地、各部门(单位)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列入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计划”,近年来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高层次人才。
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拔培养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各地、部门(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具体见附件1),未下达分配名额的市有关部门(单位)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一般不超过3人。
三、选拔程序
1、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部门(单位)推荐人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向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人选。
2、申请人填写《徐州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申请书》,提供佐证材料,经同行专家推荐,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有关部门(单位)审核。
3、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专家按照选拔条件进行评选推荐,签署推荐意见,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业绩材料须由人选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情况须在《徐州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申请书》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主管部门(单位)意见栏中说明。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单位)须将上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专业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人选建议名单。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对有关公示情况进行复核,并将评审结果和公示复核意见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研究确定市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人选名单。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选拔程序进行评选推荐,确保推荐人选质量。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细致、规范、完整,佐证材料要充分齐全,申报材料根据要求加盖单位印章。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均一式四份(按人员分别装袋,佐证材料归类整理,要求与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申请书必须打印,同时报WORD格式电子版。
2、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各地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包括评选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和推荐意见等)一式两份。
3、请于2010年5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市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为便于推荐选拔工作的开展,有关材料已上网,可从徐州党建网“人才工作”栏目中下载,网址: http://www.xzdj.cn。联系电话:83751725,83739207、83751726(传真)
正文下载
附件下载:
1、《徐州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徐州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推荐材料袋封面》
3、《徐州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申请书》
4、《徐州市第五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
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