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与创新
中共铜山县利国镇委员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企业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私营企业的发展改变了我国原有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上层建筑产生了深刻影响。党的建设作为上层建筑的关键部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课题。如何根据私营企业发展的新趋势和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私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是新的历史时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大问题。
一、私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现状
近年来,许多地方和有关部门的党组织对私营企业党建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和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使私有制企业党的工作得到一定程度的加强。许多私营党组织通过发挥组织、人才优势,服务企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但是,从总体情况看,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进展情况与私营企业快速发展的现实相比,仍然不相适应,不够到位。
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织覆盖面小,党建工作空白点多,党员数量少。 二是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大。私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强,许多外来务工的党员不愿意公开身份。三是党员队伍壮大难。相当部分私营企业员工的雇佣意识较浓,趋利性特点比较明显,他们大多只有挣钱的愿望,看重在职位上求发展,很少有政治上进步的要求,入党愿望较淡;四是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体系尚未完全理顺。目前,全国还没有成立统一管理私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机构和管理部门,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问题;五是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党组织没有履行好职责,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存在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效果的情况。有的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活动基本不开展;有的找不到党的工作在私营企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存在党内活动与企业经济活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脱节的现象。
二、私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探索创新
(一)从思想认识上创新,树立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观念。
1、组织建设上,实现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同步推进,私营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延伸到哪里,消除盲点,占领阵地。
2、党建目标上,党组织活动的目标指向首先应定位在与企业发展的同向性上,即通过发挥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发扬群众工作优良传统,成为企业发展的促进者,文化建设和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劳资关系的协调者,扬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组织工作之长,补企业刚性管理有余、柔性管理不足之短,把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求发展的目标引向更高层面。
3、党员先进性上,党员只有在各方面保持先进,成为业务上的“能人”,才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好政治上的“红人”,模范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4、职能定位上,私营企业党组织要通过主动“出击”来争取地位,党员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竞争企业的中、上层管理岗位,甚至进入决策层。只有这样,党员和党组织才能取得资方和职工群众的认可,才能更好地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5、组织设置上,既要重视组织形式的建立,更要注重组织建立的效果,防止急于求成,有名无实。
6、党员教育管理上,应在为党员提供组织关系挂靠上下功夫,通过党组织的纽带,把分散的党员集中起来,重点解决由于党员流动性大而带来的党员管理难、发展难、交党费难等现实问题。
7、组织建设上,党的工作应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职能,以群团为载体,覆盖党的工作,形成抓群团促党建、抓党建带群团的局面,增强党的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渗透力、影响力。
(二)从组织管理形式上创新,加快党组织的组建步伐
1、私营企业的党组织由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乡镇、村党组织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模式,有利于所在地党组织加强同企业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传达党在不同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并掌握企业党员和职工的思想状况,指导企业党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2、实行归口管理,有利于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党组织开展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活动,提高党建工作的成效。
(三)从开展党的活动上创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与国有企业相比,由于产权关系不同,私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内容上已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在人事任免权上,不可能像国有企业党组织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拥有其对等的权力;在生产经营决策权上,不可能像国有企业党组织那样直接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只能采取提建议等间接方式。只有正视这一现实,才能正确处理好党组织与企业、业主、员工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党组织在企业中才能有发展、壮大的空间。
2、私营企业的党组织要履行八条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私营企业的党组织班子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选准配强班子成员,增强整体效能。私营企业党组织的班子成员必须具备党性强、作风正、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等基本素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作风建设主要是抓好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建设。在思想作风建设上要突出“硬”字,在工作作风建设上要注重“实”字,在生活作风建设上要把握“严”字。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开展党的工作必须靠制度来保障。
4、私营企业的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要根据私营企业组织的特点,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改进党组织的工作方法,使党的工作为党员和员工所欢迎,为业主所理解和支持。
(四)从发展新党员工作上创新,努力壮大党员队伍
加强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是关键。这就要求必须立足私营企业组织的特点,以改革的观念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上不断创新。
1、私营企业组织的从业人员成份复杂,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频繁流动,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而且这种变动还会继续下去。我们在这些人员中发展新党员,必须要根据这一阶层人员的成份复杂性、身份变动性和从业流动性,按照“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在坚持履行必要的入党手续的前提下,简化一些繁杂的工作程序。
2、私营企业组织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又来自五湖四海,每个人的政治历史、身份背景也十分复杂,对他们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十分必要的。但可以简化政审手续,着重审查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对于其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现在职业、政治表现等可以不必进行特别审查。
3、党组织可以规定一定的理论学习时间,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在这段时间内自学规定篇目,做好读书笔记,写出心得体会。学习期满后,党组织通过检查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组织测试的方式,检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成效。
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或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不论是否具备召开支部大会的条件,支部都可先召集在家党员开会讨论,但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必须在场,其他党员无法到会时,可以委托其信任的党员向到会党员宣读自己的书面意见。支部可以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决定是否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是否可以如期转正。
(五)从领导和指导方式上创新,加强对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1、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职责,切实把私营企业党的建设列入工作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由县(市、区)委负主要责任,乡镇、街道党委负直接责任。
2、由于私营企业党组织中的党员大多没有从事党务工作的经验,因此,选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理想信念坚定的党员干部担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或专职党务干部、党建指导员,是一个切实的办法。通过选派党务干部,可以起到传、帮、带的作用,逐步建立起私营企业组织自己的党务干部队伍。
3、县(市、区)委可以建立私营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和常委组织部长担任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具体负责本地区私营企业中党的建设的筹划、组织、协调、督查和考评等工作,实行定期研究、定期通报、定期会办、定期督查,形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4、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搞好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事例,消除顾虑,形成共识。注意发现、培植和树立一批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确立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指导和推进面上工作。
要充分发挥党校、党建研究会和社会上各种党建研究力量的作用,整合各种社会组织资源,构筑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相互促进、整体推进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格局,出一批高质量的党建理论成果,提高私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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