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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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组办〔2009〕6号
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现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乡镇、街道、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试点工作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学习阶段,时间约两个月,重点是提高思想认识;检查阶段,时间约一个月,重点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阶段,时间约两个月,重点是解决突出问题。
村、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试点工作从2009年4月中旬开始,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学习检查阶段,重点是提高思想认识和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阶段,重点是解决突出问题。
试点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活动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灵活掌握,科学安排。
二、紧密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努力探索创新
在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设计组织“自选动作”,努力使学习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加深入扎实、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第一,学习过程中,要采取“干部领学、专家讲学、交流研学、个人自学”等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邮寄资料、网络培训等形式机动灵活地抓好学习培训;对年老体弱、因病卧床、行动不便不能参加集中活动的党员,要指定专人上门“送学”,保证每名党员都能参与学习。广泛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科学发展论坛、文艺演出等党员喜闻乐见的活动,提高党员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情,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理解。拓展学习阵地,在“徐州党建”网站开辟学习专栏,组织党员开展网上学习交流。镇、村要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网络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要组织党员开展网上学习交流。要围绕确定的主题,展开大讨论,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先创优活动。乡镇、街道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为重点创设活动载体;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培养优秀人才为重点创设活动载体;村、社区以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为重点创设活动载体;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以应对危机、共克时艰为重点创设活动载体。争先创优活动载体的创设要保证每一名党员都能参与进来。
第二,检查过程中,乡镇、街道、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校要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好“五查五看”活动,即查思想观念,看在解放思想上是否有新收获;查学习成果,看是否领会和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科学要求;查工作作风,看是否做到了为民、务实、清廉;查体制机制,看是否实际、实用,能够推动和促进科学发展;查工作举措,看是否能够服务和保证所确定的推动科学发展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要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上下级之间必谈、单位内党支部(党小组)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支部党员之间必谈、党员与身边工作的群众之间必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做到“三不开”,即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开,谈心谈话不深入不开,无特殊情况班子成员缺席不开。党组织领导班子还要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触及实质性问题。
村、社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要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好“双查双看”活动,即查思想观念,看在解放思想上是否有新收获;查学习成果,看是否领会和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科学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召开有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三,整改过程中,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教育引导,使党员深刻认识到自己是党内活动的主体,整改既是党组织的工作,同时也是每一位党员的责任。每一位党员都要积极参与进来,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努力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树立党员崭新形象。在制订整改方案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听取每一位党员的意见,努力聚集每一位党员的智慧,使整改方案科学合理。在落实整改举措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试点单位党组织要结合任期目标承诺落实整改,乡镇、村党组织还要结合“双学”目标承诺落实整改。要广泛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和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使党员在为人民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中展示新形象、做出新贡献,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的推进,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责任,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一)坚持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同时,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剖析思想,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参加实践,为全体党员作出表率。
(二)坚持党员全员全程积极参与。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党员尤其要主动接受教育,自觉投身实践,展现主体作用,推动科学发展。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努力使全体党员在精神状态上有新变化,在科学发展认识上有新进展,在服务科学发展上有新贡献。
(三)坚持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统一起来,使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同时成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的过程,增强党组织的活力,提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安排正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机关部门单位与试点单位结成帮扶对子,发挥他们的组织、人才、资源优势,帮助试点单位搞好学习实践活动,解决实际问题。党员之间也要结对帮扶,互学比学。
中共徐州市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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