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5 19:48:54 ·RSS ·WAP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丰县初始提名权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梁 伟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8日 点击数: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基础环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焦点。长期以来,初始提名权基本掌握在党政领导手中,存在“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问题,直接影响选任干部质量,也是干部选任工作中屡屡出现问题的症结之一,迫切需要进行初始提名权改革。

初始提名权改革的主要做法有三个方面:

规范组织提名,倡导群众提名,推行工作实绩提名。近年来,我县按照“注重实绩、突出民意、单项突破、整体推进”的思路,规范组织提名,倡导群众提名,推行工作实绩提名,实行“阳光选人”,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通过改革提名方式,全县2007年以来选拔科级干部7个批次,46人脱颖而出,占提拔干部总数的51%,特别是2008年这个比例达到了71%。

在提名依据上,推行实绩提名,注重公信提名。一是科学界定工作实绩,解决“凭实绩用干部”的抓手问题。2007年初,我县根据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丰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将目标综合考核的结果运用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评中,目标综合考核指标占班子量化考核70%的权重,班子的考评分值占党政正职量化考核60%的权重,目标综合考核单项指标考评分值占单位副职量化考核50%的权重。群众满意度测评则分别占量化考核10%30%40%的权重。将干部的工作实绩纳入到考核评价之中,建立实绩考评为主、实绩考评与公信度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不仅解决了准确考评干部问题,而且还解决了凭实绩用干部的抓手问题,同时为确定后备干部、解决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对综合考评干部结果运用时,不仅能对干部本人进行纵向比较,而且还可以延伸到全县同类干部中进行正职与正职之间、副职与副职之间的横向比较,改变了以往测评结果因单位不同、岗位不同无法比较,只能在同一个班子中进行比较的的缺陷。而且这种分值对比很直观,“干部实绩好不好,公信度高不高,看看分值就知道”,这个得分因而被广大干部群众称为“干部优劣晴雨表”。二是充分运用工作实绩,让“干部干着事业进步”。如在教育系统公开选拔8名科级中学校长时,报名者取得面试环节资格的积分,工作实绩占到60%的权重。考核工作实绩时,单位正职参加竞争的按教育系统学校年度综合考评的名次得分,单位副职或中层干部参加竞争的按综合考核单项名次得分。同时考虑工作条件的差异性,按照“不比基础比变化、不比名次比进步”原则,对考核名次与上年相比进步或后退的相应增加或减少一定分值。在政法系统公开选拔17名科级干部时,除对基本条件规定之外,根据各单位情况分别制定了职位条件,职位条件重点包括执法等级考核、年度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市级以上综合奖励等方面内容。三是充分运用群众公信度测评结果,让“民意”成为重要标准。教育系统公开选拔11名科级干部时,报名者取得面试环节资格的积分,除工作实绩之外,公信度评价占到40%的权重。公信度评价来自由县组织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组织的暑期考核结果,依据考核时测评优秀票占参加测评人数的比例得出相应分数。在面试答辩环节,群众打分占到40%的权重。工作实绩和群众测评情况成为干部提拔的重要门槛,从源头上截断了工作不出色、群众不信服的干部升迁之路。

在提名主体上,规范组织提名,倡导群众提名。为解决干部提名中存在的“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丰县重点从三个方面规范组织提名。一是加强干部宏观管理,严把职数关,要求基层党组织在岗位出现空缺或确因工作需要充实领导力量,才能按有关规定进行提名推荐。2007年以来,全县科级干部总数减少64人。二是要求基层党组织推荐干部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并以票决的形式确定推荐对象。党委(党组)会集体研究后,要及时将会议记录、票决结果、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三是实行四个差额: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在倡导群众提名方面,我县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熟悉情况的群众积极参与到干部选任工作中来,真正把“四权”交给群众,使干部的选任过程和结果真实反映群众的意愿。20082月,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及各镇、各部门党政正职对27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公推提名,10个部门提名了新的人选,其中有5人具有专业知识或相关工作经历。20088月,公选县高招办主任时,扩大提名范围,将初始提名权交给群众,由全县教育系统63名科级领导干部在符合条件的25名干部中提名推荐,不“划圈子”设定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按照13的比例提名参加演讲答辩人员。20089月,县委又拿出17个职位在政法系统进行公推提名,此次公推提名由三个相关单位全体干部职工422人参与,分别对符合条件的52名人选进行推荐,每个被推荐对象的得分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分别占60%40%的权重计算,每个职位按11.5的比例提名作为考察人选,根据得分情况,28名德才兼备的干部进入组织考察阶段。

在提名过程上,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增强初始提名权改革的透明度,真正“放权于民”,丰县通过适当方式重点实行四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公开空缺职位及任职资格条件;二是公开符合选拔条件人选工作实绩及得分情况;三是公开民意测评结果及得分情况;四是当场公开面试答辩成绩。

我县探索改革初始提名方式,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借助群众的眼力和智慧提高识人用人的水平,对我县的干部队伍建设影响较大。一是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拓宽了选人视野,充分反映了大多数人的意志,体现了“由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原则,让更多的人获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增加了选拔机制的客观性、公正性,提高了被任用干部的公认度,保证了广开进贤、纳新之路,使干部用人权受到科学合理的制约,避免了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的问题;三是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能够引导干部专心谋事而不分心谋人,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关系硬不如实绩硬,后台硬不如民意硬”的理念,营造风清气顺的环境,提升干事创业的士气。教育系统一位竞争失利的干部说:“县委坚持实绩为本,公信为度,我输的心服口服。”

提名权改革要突出三个原则:

党管干部,工作实绩,群众公信。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环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焦点。规范干部任用的提名权,必须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主导思想,围绕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在干部提名方式、方法和环节上探索新途径,取得新突破。

在干部提名的原则上,要突出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是党的一贯方针,是干部管理制度的一个根本原则。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党委要管好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党的有关规定,管理、调配和使用好干部。对干部的初始提名权问题,要规范提名程序,健全提名制度,以确保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为推进干部选任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系统化提供制度保障。

在干部提名的条件上,要突出工作实绩考评。为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工作,防止少数民意“失真”、工作平庸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干部初始提名中要推行业绩资格准入制度,准确分析和判断干部的工作实绩,先考绩,再推荐,真正做到重用优秀者,屏蔽一般者,封堵钻营者,惩诫落后者。一是建立考绩制,实行干部实绩量化。自中组部制定下发《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之后,我县制定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基本确立了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内容的目标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指标类别,建立了干部工作实绩公示制、干部实绩建档制,实行了定性指标分值化,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时,由参加测评的人员直接给被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按百分制打分,或将干部考察、部门评比、民意调查等定性指标,先排名后按档赋分,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二是建立评价体系,实现干部实绩排位。依据干部实绩档案记录,将目标综合考核结果、实绩测评结果、考核组定性分析结果等按照合理的权重测算出综合得分,借鉴其他部门的考核结果,运用功效系数法,逐一对基层领导班子及成员实绩进行测算,并分正职、副职、委员等层次排出干部的实绩位次。三是规划提名制,推行实绩资格准入。干部调整时,县委组织部分层将实绩突出和比较突出的干部名单排出来,参加推荐的同志对照空缺职位任职要求,在所列人员名单中进行推荐,取消了实绩一般人员的提名资格。对实绩排名和各项工作综合考评排在最后的相关责任人,不享有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和公推提名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资格。

在干部提名的过程上,要突出群众公信评价。群众公认是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的根本价值取向,要着力拓宽群众的参与面,体现民主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注意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进一步促进民主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更广泛地运用民意,把群众意愿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营造干部选拔任用群众知情、群众参与、群众选择、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一要科学界定参与推荐的群众范围。单位规模不是很大,管理幅度和层次适中,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相互比较了解,人员容易集中的,应实行全员推荐;对规模比较大,或者所属单位比较分散,人员不易集中的单位,在确定推荐人员时,除了让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所属下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外,还应到部分基层单位推荐或由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推荐。二要创造公开推荐的良好环境。提前向群众公开推荐职务和条件,给群众充分的酝酿时间,允许其作必要的调查以至讨论酝酿。推荐时,要作好充分的动员,消除群众的顾虑,明确推荐的具体事项,减少群众推荐的盲目性,提高推荐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对推荐结果要作科学分析。正常情况下,推荐结果、票数多少,可以反映一定的民意。但不能唯票是从。在工作中要多做考察了解工作,多方面听取意见,正确分析个别人的意见与大多数人的看法的关系,干部小节与主流的关系,从而对推荐结果作科学的判断。要将推荐结果在适当范围公开,增强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作者系中共丰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字体: 】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用户登录
参与讨论
论坛图标
用户列表
  • 用户名   文章数
  • xzdjzzb    [3086]
  • 人才办    [547]
  • yjsh1    [469]
  • 创先争优办    [232]
  • 信息宣传处    [72]
  • 丰县侯杰    [95]
  • 邳州电教    [88]
  • 干部教育处    [30]
  • 挂职    [27]
  • 九里宣    [44]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