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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上任只烧"三把火",烧完就没了动静
作者:陈军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8日 点击数:
  县委书记作为为政一方的“父母官”,他的为人处世、言行准则都是下属关注和仿效的焦点。从某种意义上讲,县委书记在一个地方执政水平能力的高低、执政业绩的优劣影响和带动一个地方的进步和发展。因此,作为一名县委书记,尤其是当好一名做民、为民、亲民和安民的书记,要正确处理好四种关系。   要处理好“官”与“民”的关系。作为一名县委书记,首先得放下架子,不要以为自己是“官”,就可以骑在人民头上,目空一切,为非作歹,要知道你的职位是人民赋予的,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既可以让你从“民”变为“官”,但是在你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时,人民同样可以收回他们的权力。   要处理好“权”与“利”的关系。自古以来,国人心中都认为有权就有利,尤其是作为当官的,一旦手上有权了,利益就纷至沓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虽然说现在的县委书记还没有古代的知府权力大,但是利益的来源却如同一辙。到底是用权为民办事,还是用权谋私利,法律的准则就存在为政者自己的心中。而此时作为一名握有实权的县委书记,你的何处何从,决定着人民心中道德天平的偏向。   要处理好“实”与“虚”的关系。我们说“实”,就是要干实事,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谋得福祉的,不是为了炫耀自己政绩而搞形象工程,虚无的数据报表。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做事了,他们会知道的,会记住的。在他们心中需要的是那种真的沉下心做事、哪怕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解决好一个矛盾、找到一个问题的结症的县委书记,这样的领导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拥护和赞扬。那种刚上任就追求“烧三把火”,烧完之后就没了动静的县委书记,他的心中只在考虑自己如何出政绩、如何升迁更快,而不会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   要处理好“功”与“过”的关系。有些县委书记心中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在自己的任期里什么事情都不干、也不想干,一心一意做“老好人”。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一个县人民的精神面貌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没有了,更别谈什么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创新。   社会在进步,人民群众的要求也在提高,作为党的干部,尤其是为政一方的“父母官”,县委书记们一定要在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下,当好人民群众的好干部和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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