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下,瞻仰者络绎不绝。来自苏州的游客梁茜感慨道:“在解放战争决战决胜之际,一大批英勇无畏的战士谱写了惊天地、泣鬼神的雄壮史诗。”她们一家将徐州之行的第一站选在这里,正是为了追寻红色足迹,感悟红色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淮海战役是解放战争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三大战役之一,其革命遗址遗存和孕育形成的革命精神,是革命先烈为后世留下的宝贵财富,是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最好教材。保护传承好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继承革命先烈遗志,发扬革命先烈精神,是徐州人民的光荣使命,也是周边兄弟城市人民的共同心愿。
立法是最好的保护,保护是最好的传承。2024年12月18日,《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经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4日获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次跨省际市级层面开展的红色资源保护协同立法,为淮海战役遗址遗存的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提供了统一的制度保障。
凝聚共识 形成立法合力
“公元一千九百四十八年十一月六日至翌年一月十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以徐州为中心,东起海州、西止商丘、北至临城、南达淮河的广大地区,进行了伟大的淮海战役……”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座镌刻的鎏金碑文,记述着70多年前在黄淮海平原上发生的历史。
淮海战役是解放战争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三大战役之一,其革命遗迹密布苏皖豫,红色故事更是传唱已久。面对遗址遗存分布广泛、各地管理机制存在差异、保护措施衔接不畅等现实情况,要想对淮海战役红色资源进行系统保护,迫切需要通过协同立法变“分区而治”为“齐抓共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任务要求,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明确赋予了“区域协同立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与淮北、菏泽、济宁、临沂、连云港、商丘、宿迁、宿州、枣庄等九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召开了三届立法协作联席会议。在政策指引、法理依据、丰富实践的加持下,我市开展协同立法的基础不断夯实,支撑更加稳固。
有了顺畅的运行和保障机制,协同立法工作更加有序有力。2023年6月,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向周边兄弟城市发出协同立法倡议,得到积极响应。2023年7月,各地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齐聚徐州,召开“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区域协同立法座谈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开展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区域协同立法的工作方案”,商定徐州、商丘、淮北、宿州四市协同制定条例(临沂市已经出台红色资源相关条例,以其他方式参与协同)。由此,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协同立法正式启动。
协同一致 规范共性内容
“协同立法的显著特点,就是主要制度保持一致。这既是法制统一的要求,也有利于法律的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耿彩云介绍。
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协同立法启动以来,徐州会同商丘、淮北、宿州等市坚持“同步立项、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实施”的统一步调,开展6次跨区域联合行动,考察掌握各城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的现状,对法规审查修改进行座谈论证,围绕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协商。在充分协商凝聚共识、联合调研深化共识、共同修改落实共识的基础上,使四市条例的主要制度保持一致。
四市条例统一了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概念定义,通过分类列举的方式,将抽象的概念具体化、直观化。同时,在管理机制、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等核心条款上保持一致。此外,四市条例中均专门设置内容相同的区域协同专章,通过协同保护、协同传承,打通行政壁垒,使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工作在区域内形成整体合力。
四市条例均明确推动建立区域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进保护规划和保护标准相衔接,促进区域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弘扬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开展理论研究,共同形成理论成果,提升淮海战役红色文化的影响力。推动区域淮海战役红色资源收藏单位组建合作联盟,开展巡展联展,加强馆际业务交流。依托区域文化旅游协同发展机制,开发淮海战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淮海战役红色旅游圈。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区域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组建淮海战役红色教育联盟,进行现场教学、红色寻访、社会实践等活动。
突出特色 提高立法实效
凤凰山东麓,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巍然屹立,塔身正中镶嵌着毛泽东亲笔题写的“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南北两侧的回廊内用大理石镌刻着三万余名烈士的名录。让在淮海战役中牺牲的烈士归队,是一场双向奔赴,既能帮助英烈找到归属和认可,也是对这段历史的有力补充。
2001年至今,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中心通过编撰淮海战役亲历者口述史、为烈士寻亲等工作,共增补了321位烈士的英名。为体现对淮海战役烈士的尊崇和铭记,立法调研组将这一做法上升为法规,在《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中规定,建立淮海战役烈士名录管理机制,明确由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机构负责烈士信息查询和增补工作。“让烈士归队,成为法规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中心主任贾萍感慨良多。
“特色是地方立法之魂。协同立法不仅要整合各方资源、达成共识,更要充分挖掘并展现地方特色,为地方发展提供独特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庄志刚说。
徐州作为淮海战役的中心战场,留有大量珍贵的遗址遗存、战场遗迹、旧址和为此修建的纪念性建筑,形成了以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为代表的优势品牌资源。为了形成“点面结合、相互呼应”的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体系,《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立足于淮海战役红色资源的整体保护,同时突出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淮海战役碾庄圩战斗纪念馆等淮海战役纪念园区的重点保护,设置了园区管理专章。专章内容设置结合园区管理实际需要,从建(构)筑物修理、活动管理和禁止行为等方面作了规定。
革命英烈、历史文物、红色旧址……这些背后的红色故事,无不传递着催人奋进的精神力量。淮海战役红色资源蕴含着先辈们英勇无畏、舍生忘死的革命精神,承载着独特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保护它们就是守护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根脉。
回望来路,红色始终滋养着徐州这片辽阔的土地。展望未来,《徐州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的出台,必将使淮海战役红色资源进一步“活”起来、“传”下去,为徐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起昂扬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