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来,丰县实施“建村部、强支部”计划,新建、改扩建村综合服务中心294个,基本解决无村部问题。丰县坚持管用并举,立足“便民惠民、有效使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让村综合服务中心“用得上、用得好、用得久”,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强化配套投入,让村综合服务中心“用得上”。坚持把服务中心办公经费列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每季度拨付一次,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五室两超市一广场”的标准,设立了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文化宣传室、卫生室和生活用品、农资超市等多个功能室,实行公开招标,采取市场化经营;以镇为单位统一配备了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等办公设备,安装了电话,开通了网络,制作了党建工作、便民惠民等各种上墙制度牌,印制了《村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公开办事程序,最大程度的方便群众办事。
强化日常管理,让村综合服务中心“用得好”。制定下发了《村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明确镇分管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县镇村三级村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格局;建立便民利民服务站点,镇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担任代办员,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规范工作台帐记录,通过轮流值班、公开电话号码等方式,确保群众见得到人、办得了事。依托县涉农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民事村办、承诺服务、结对帮扶、教育培训等活动,服务群众需求,基本实现了村民“六个不出村”:小病就诊和计生药具服务不出村,购买农资和日用商品不出村,农技咨询不出村,大宗农副产品销售不出村,矛盾纠纷调解不出村,电信缴费和邮寄不出村。
强化考核监督,让村综合服务中心“用得久”。实行村综合服务中心星级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与工作实绩、评先评优、工资待遇挂钩。县委组织部定期检查村综合服务中心的使用情况,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村综合服务中心,限期进行改正,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聘请了89名镇派出所公安干警担任村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员,重点监督村综合服务中心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在村“两委”换届、班子成员发生变化时,镇党委及时监督和移交村综合服务中心,编制交接清单,确保村合服务中心有序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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