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县(市、区)
人才工作考核的通知
苏人才办〔2010〕12号
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营造人才优先发展氛围,提升县域人才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县(市、区)人才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
二、考核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审核和通报方式。
三、考核程序
(一)各县(市、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2009年人才工作开展情况,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rcgz.jszzb.gov.cn“人才指标体系”网上考核系统,填写考核登记表。
(二)各市人才办对照考核内容,对所辖县(市、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填报的考核登记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实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线审核通过后,上报省人才办。
(三)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统计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人才工作考核登记内容进行综合审定,并将审定情况在江苏人才工作网上公布。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要集中力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如实填写人才工作考核登记表。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严格把关。
各县(市、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网上填报考核登记表后,请于8月15日前上报各市人才办。各市人才办对所辖县(市、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填写的考核登记表在线核查后,请于8月31日前上报省人才办。
省人才办联系人:张云军,电话:025-83392386。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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